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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鬧] 無聊港女畫炸彈 鬆毛褸一家著

無聊港女畫炸彈 鬆毛褸一家著( 2010-12-21 )


[轉載/Youtube] 台灣機場發生詐彈事件。一名香港19歲少女,昨日與母親、哥哥結束台灣之旅,準備乘搭飛機返港時,母親因行李超重又不願多付費,因此自行拆裝部份行李。其間,少女久候無聊,竟在兩個寄艙的紙箱上用中、英文寫上「炸彈」字樣,安檢人員發現立即啟動反恐機制,扣留三人調查。少女因為這種無聊的惡作劇,面臨被控危害飛航安全,最高可判囚三年。

紙箱裝滿鳳梨酥牛肉乾
台灣航警指出,赴台旅遊的55歲簡姓婦人,昨午與21歲劉姓兒子和19歲劉姓女兒,帶着五大件行李前往桃園機場,原定乘搭下午4時35分飛往香港的長榮BR871班機。不過,三人寄艙行李重達80公斤,超過三人免費寄艙重量20公斤,三人一度與櫃枱人員發生磨擦。
簡婦為省下超重行李費用,決定把部份行李分拆成手提行李帶上飛機。正當簡婦忙着整理行李時,劉女在旁等候感到無聊,隨手拿筆在兩個寄艙的紙箱上塗鴉,除了畫九宮格、太陽及豬頭,還分別寫上「炸彈」及「BOMB」字樣。這兩件行李其後通過X光檢查進入輸送帶系統,在運上飛機的行李櫃前被航勤人員發現,立即通報航警啟動反恐機制,除退回所有行李重新徹底檢查,航警亦在登機門前攔下三人,扣留問話。幸好航班未受影響,正常起飛,飛機上百多人行程也沒受影響。
發現「炸彈」紙箱後,航警即以人手徹底檢查,發現箱內裝滿鳳梨酥、牛肉乾等台灣手信,但未發現任何爆炸品。劉女事後承認因為無聊才在紙箱上塗鴉,是一場惡作劇。問話完畢,簡婦與子女分別用大褸掩面由航警帶走,由於劉女並無犯罪意圖,航警將她移送地檢署。

觸犯航空法可判囚三年
航警指出,這次事件純粹因為行李超重引起,不是真的有炸彈,但劉女的無聊舉動,已經觸犯《民用航空法》第105條危害飛航安全的規定,最高可判監禁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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