棄嬰時代廣場 父母被捕 2010年10月06日
[轉載/蘋果日報] 銅鑼灣時代廣場昨揭發棄嬰事件。一對中外情緣而年齡相距33載的老夫少妻,趁周日假期攜同六個月大女兒到時代廣場逛公司期間,疑為家事發生爭吵後,兩人竟將女兒作「磨心」先後離去;棄下坐在嬰兒車上女兒於廣場不顧逾半小時,保安員發現報警。警方翻看閉路電視追緝該對狠心父母之際,女嬰父母於案發三個小時後,自行到警署報案而被捕。
遺棄女兒被捕男子姓譚(60歲),本港居民,其27歲少妻Asih印尼籍,有消息指女方為男事主二奶,他們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被捕;但夫婦否認有意遺棄女兒,辯稱因為發生爭吵,男事主拂袖而去,妻子尾隨追回丈夫時,越追越遠而迷路。
譚報稱其後曾返回商場找女兒,但遍尋不獲,警方對夫婦的口供感到懷疑,包括丈夫事後返回商場的時間前後不一,以及他們為何於案發後才到警署報案,都有待進一步了解。警方不排除事件另有別情,有人遺下女兒後感到後悔,遂到警署認回女兒。
妻稱為追回丈夫迷路
遭遺棄的女嬰六個月大,精靈可愛,被發現遭遺棄在商場時,還拿住奶樽坐在嬰兒車上飲奶;她沒有半點受驚,豆大的眼睛望住圍觀的人群,由救護車送院檢查後,證實身體健康無表面傷痕。
發現女嬰現場為銅鑼灣時代廣場地下連卡佛百貨公司近扶手電梯旁行人通道,由於昨日為周日,加上十.一黃金周很多內地客來港旅遊,時代廣場擠滿逛街的市民及內地遊客,故女嬰遭父母遺棄時無人察覺。
案發於昨下午2時許,現場消息稱,姓譚夫婦推住載着女兒的嬰兒車進入時代廣場地下後,夫婦聲稱為家事發生口角;其後越吵越厲害,丈夫一怒之下倖然離去,妻子不滿丈夫吵架後留下女兒,從後追趕,但疑追得太遠而迷路,忘了回商場之路。
保安守候半小時報警
當時女嬰拿住奶樽坐在嬰兒車上飲奶,一名男保安員巡經發現女嬰被遺留在通道,初時還以為其親人在附近忘形購物,遺忘了女兒及很快會返回,遂在嬰兒車旁守候;但保安員等了半小時,也不見有人來領回女嬰,懷疑她被人遺棄,於下午2時48分報警。警員接報到場,召救護車將女嬰連同嬰兒車一起送往醫院,女嬰經檢驗後未發現有傷痕,事後由女警抱返警署。
警員翻看商場及百貨公司的閉路電視錄影資料,發現女嬰是於下午2時15分被一對男女遺棄在商場;警方根據資料追緝該對遺棄女嬰的男女之際,姓譚夫婦於下午5時許到警署報案遺失女兒,經辨認證實該名女嬰就是他們的女兒。譚向警員表示與妻子爭吵離去後曾折返,但不見女兒及發現女兒被警員帶走,其後會合妻子到警署報案,但他沒解釋為何不在商場向警方報案。
據《侵害人身罪條例》,任何人疏忽照顧兒童或導致其受傷甚至死亡,便觸犯上述罪行,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囚三年;循公訴程序定罪,則最高可被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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